根据《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办通[2012]108号)精神,我市被纳入湖南省2012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省教育厅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到我市农村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2年,我市招聘300特岗教师,其中,初中105个,小学195个。岗位设置及数量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发布。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一致。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1)本科毕业生报名:
(2)专科毕业生报名:2012年6月19至
2、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
1、省教育厅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我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者与我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期待遇
1、聘期内,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跟在岗在编教师待遇完全一致。
2、三年服务期满,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自愿留在我市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特岗教师,一律转为公办教师。
详情请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www.hunbys.com)查询。
常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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